降低職業災害發生 源頭防災不可少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有鑑於營造工程職業災害佔全行業比例仍居高不下,為此我國為強化營造安全衛生保障及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立法院於去(114)年12月底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將營造工程源頭防災管理納入法規,新修法規待行政院擇期公告上路後,期盼工程業主納入職安體系,從源頭防災做起,降低職業災害發生。 勞動局王秋冬局長提醒,近幾年職業災害發生係因部分工程業主及營造廠商,為獲取最大利潤而忽略工安投資,層層轉包導致責任不明,風險多由下包廠商及勞工承擔,期許透過本次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將工程業主的職業安全衛生角色納入職安防災體系,強化營造工程之源頭防災。 勞檢處何洪丞處長表示,新修職業安全衛生法已增訂工程業主將其一定規模以上營造工程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應依工程特性分析潛在危害,編製安全衛生圖說、規範及經費,並使施工者採取預防作為。即明確將工安責任上移至工程業主,避免將安全風險落在施工廠商或勞工身上,以達「工安預防全面化」目的,打造更安全營造工程環境,期盼邁向零重大職災目標。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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