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勞動部修正「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 點」第3點、第7點、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詳參閱附件。選拔作業要點電子檔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布欄(https://www.osha.gov.tw)下載。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勞動部修正「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 點」第3點、第7點、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詳參閱附件。選拔作業要點電子檔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布欄(https://www.osha.gov.tw)下載。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