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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桃園市復興區公所辦理114年「2025復興區櫻花季推廣活動-帶著相機去賞櫻」攝影比賽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2025復興區櫻花季推廣活動-帶著相機去賞櫻」攝影比賽

收件日期:3/1-3/31 17:00止


作品拍攝期間:須攝於114年2月17日至114年3月31日之間。


拍攝主題:以復興區櫻花季期間(上述作品拍攝期間)各種樱花為主角的摄影作品,以「我與我的_________,跟著櫻花去復興區旅行」為題來做創意發想。


參加資格;凡攝影愛好者均可參加,未满20歲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


比賽項目:

  • 《照片組》每人限投稿5張。格式為JPEG,檔案不超過5MB,解析度600萬畫素以上。
  • 《影片組》影片長度應不超過2分鐘,格式為MOV或MP4,輸出比例為16:9,解析度720p以上。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