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桃園市復興區公所辦理114年「2025復興區櫻花季推廣活動-帶著相機去賞櫻」攝影比賽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2025復興區櫻花季推廣活動-帶著相機去賞櫻」攝影比賽 收件日期:3/1-3/31 17:00止 作品拍攝期間:須攝於114年2月17日至114年3月31日之間。 拍攝主題:以復興區櫻花季期間(上述作品拍攝期間)各種樱花為主角的摄影作品,以「我與我的_________,跟著櫻花去復興區旅行」為題來做創意發想。 參加資格;凡攝影愛好者均可參加,未满20歲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 比賽項目: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