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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預防蜂螫事件發生,敬請加強職業安全衛生危害預防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一、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2年5月16日勞職衛1字第1121300123號函發布 。


二、鑑於111年9月迄今已發生3件蜂螫重大職業災害,造成勞工3死2傷,鑑於5月至8月期間為虎頭蜂數量高峰期,為預防蜂螫事件發生,請貴單位協助宣導雇主使勞工從事景觀維護、園藝工作、農林工作、土木建築與修繕、空調裝修、觀光旅遊導覽、田野調查及蜂巢移除等戶外工作時,應辦理蜂螫防護及急救相關教育訓練,相關採行措施可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之「從事戶外工作虎頭蜂螫危害預防指引」(如附件)。


三、事業單位如將前開作業交付承攬,請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及第27條規定,落實包括前開危害告知及統合安全衛生管理義務,督促各級承攬人強化各項危害預防措施。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