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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處本部:包含處長、副處長、主任秘書、秘書。

職稱工作項目聯絡電話
處本部員工業務職掌

處長
梁蒼淇

1.綜理勞檢處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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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處長
施貞夙

1.襄助處長處理處務。
2.審核文稿。
3.主持或出席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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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主任秘書

1.襄理本處綜合性行政業務及管理方法之處理與改進。
2.主持或出席會議。
3.研考類一條鞭人員,綜理管考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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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

1.協辦本處法令訂定、訴願訴訟案件之法制作業及辦理綜合業務。
2.辦理機關首長機要業務。
3.出席有關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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