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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作業勞工墜落身亡 北市勞檢處勒令停工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某處工地本月17日下午1時許,發生一起鋼梁與勞工掉落的意外,該工地周姓勞工在11樓進行拆除塔吊座梁作業,塔吊鉤頭上升時,座梁遭鉤頭下方吊掛鋼索的壓環勾到,造成座梁翻覆,撞擊在旁作業的周先生,導致周姓勞工墜落至2樓施工架上,同時座梁飛落至1樓,周姓勞工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案發後臺北市勞動檢查處隨即派員進行調查,並予以停工處分。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梁蒼淇處長表示,塔吊爬升作業屬工地高風險作業之一,作業應有詳細標準作業流程與規畫,作業前、中、後也應詳實自主檢查各項準備工作,並確實依規劃流程施作;此次事件,疑似因未確實依標準作業流程施作,不幸造成1名勞工死亡意外,令人深感痛心。


  梁蒼淇強調,事業單位如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採取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導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所稱的死亡災害,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也可依《刑法》第276條規定,追究事業單位負責人過失致人於死之刑責,最高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即日起將針對本市設置有塔吊74座61處工地實施全面檢查,避免有類似情形發生。雇主應恪遵相關規定,落實工地各項工作安全自主檢查,以保護勞工生命安全。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