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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車超吊易傾倒 遵守規定保平安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本市近期發生一起移動式起重機(俗稱吊車)於工地吊掛鋼筋,因過負荷超吊而翻覆的工安事件,吊車向前傾倒造成駕駛艙變形,導致操作勞工手掌遭卡住受傷的意外案件。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派員檢查結果,發現肇災原因為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於從事吊掛作業時,未確認起重機具之額定荷重,使得吊荷物之重量超過荷重值所致,違反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之規定。


  對此,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作業,屬高度危險性工作,作業前必須確實調查作業環境,並確認起重機具之額定荷重,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不得超過額定荷重,且外伸撐座應伸至最大極限位置,另對於軟弱地盤等承載力不足之場所,也應採取地面鋪設鐵板等補強方法,使吊車荷重時保持車身平穩。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梁蒼淇處長呼籲,雇主應確實遵守移動式起重機相關安全規定,如經檢查發現有違反上述相關規定者,將處雇主新臺幣三萬元到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如因此發生職業災害情節嚴重者,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雇主不可不慎。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