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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員工發生交通意外之職業災害,但該名員工仍在家休養中.預計3/15上班(但得依病情而定) ,2月是否發生屬失能傷害之職業災害?如寫"有".但失能傷害損失日數還無法得知.請協助該如何填報?

員工於2月份發生職災,請將本案件登錄於2月份統計表內,失能日數可先計算至2月底.如果3月時仍有部份天數請假無法上班,於4月初填報時至統計表"修改",選取2月份統計表對該案件天數進行修改,追加3月份無法工作天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