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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辦理之網路教學可否視為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建置或認可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網路教學課程,事業單位之工作者上網學習,取得認證時數,其時數得抵充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至多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