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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於執行職務時,有因他人行為而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的情況,雇主該有何因應措施?有什麼罰則?

  1. 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依勞工工作場所及風險特性,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採取下列預防措施,並留存執行紀錄:一、辨識及評估危害。二、適當配置作業場所。三、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四、建構行為規範。五、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六、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七、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八、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
  2. 重複違反者雇主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第1款)。
  3. 職場暴力預防指引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