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施工人員經常使用合梯從事高架工作,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 條對於合梯有以下規定:一、具有堅固之構造。二、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上述所提及之合梯高度須低於2 公尺;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高架工作,必須搭設施工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