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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報案之規範為何

工作場所如發生下列情況,須8小時內報轄區所屬檢查機構(臺北市報案專線0910922707)
一、死亡災害。
二、災害罹災人數3人以上。
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