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職務時,因暴露於化學性、物理性、生物性、人因性以及其他因子,經由醫師診斷暴露導致身體產生疾病,即屬於職業疾病。化學性危害包括職業性汞中毒認定參考指引、職業性苯中毒認定參考指引……等參考指引;物理性危害有異常氣壓(含潛水伕病)作業引起之職業疾病認定參考指引、熱危害引起之職業疾病認定參考指引等參考指引;生物性危害包括職業相關「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認定參考指引、肺結核之認定參考指引……等參考指引;人因性危害包括職業性腰椎椎間盤突出認定參考指引、職業性肌腱炎認定參考指引……等參考指引;社會、心理性危害包括職業相關之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認定參考指引、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等參考指引。
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