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繩索從事清洗或維修外牆為本市高風險作業之一,時有重大職業災害發生。本次修正重點除新增繩索作業外,並要求事業單位需於開始作業前3日上網通報,且每次通報作業日數不得超過20日,惟如有需延長作業者可再行通報,同時如有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