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為什麼要實施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1條,雇主應依化學品之健康危害、散佈狀況及使用量等情形,評估風險等級,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

化學品評估係指以定性、半定量或定量之方法,評量或估算勞工暴露於化學品之健康危害情形;並依結果採取分級管理。

目前國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方法依『化學品身分』不同而有不同建議方法,包含作業環境監測、定量推估模式及我國化學品分級管理(CCB)工具等;雇主須全面掌握廠場內所使用之化學品,並依法規規定進行風險分級後採取適當之控制措施,且定期檢討並留存相關紀錄備查。

除了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所建置的我國CCB工具外,建議廠商亦可依企業規模、管理需求等採用國際間具有同等科學基礎之方法(如新加坡SQRA、英國COSHH要點、荷蘭Stoffenmanager、歐洲ECETOC TRA…等),進行評估及分級管理。